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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不懈狠抓三大工程,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辽宁作为老工业基地,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任务重、压力大。我们把生态文明建设具体化为碧水工程、青山工程和蓝天工程,逐项抓好落实。
在碧水工程上,巩固辽河、大小凌河、大浑太流域治理成果,全面启动新一轮治理计划。干流退耕还河、生态封育170万亩,河滩地植被覆盖率达80%以上。补充生态用水10亿立方米。辽河干流538公里生态廊道及滩地草原基本形成。
在青山工程上,采取八项整治措施,恢复生态植被570万亩。其中,清退小开荒75万亩,超坡地还林90万亩,围栏封育1.5万公里,矿山及公路、铁路生态治理7.4万亩。完成荒山造林193万亩、草原沙化治理100万亩。
在蓝天工程上,采取六项措施整治大气污染。实施热电联产,拆除503台燃煤锅炉,19个县实现一县一热源,全省集中供热率93%。新增天然气管道340公里,用气量增长20%。实施工业提标淘汰,严格企业达标排放。开展空气质量监控预警。依法整治城市扬尘。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淘汰黄标车25万辆,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4.5万辆。
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狠抓农村环境治理,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和畜禽养殖粪便处理,加强村级道路建设,2000多个行政村环境发生明显变化。
启动实施了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五年行动,制定十项整治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东部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机制。
(五)千方百计办实事,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年初确定的19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5%。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到1849元。城乡低保标准提高11%。112万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年人均收入2810元。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行动,困难家庭毕业生全部就业。全省新增就业7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医疗保险筹资补助标准人均提高到280元。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中心覆盖全省涉农县区。
新增保障性住房20万套,改造城中村、城边村41万户,修缮老旧小区510万平方米。
(六)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升
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300所。完成1300所中小学校达标任务。高校特色学科建设成效明显。新增两院院士5名。
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本药物制度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省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科技馆全面竣工。文化馆、社区书屋等基层文化设施不断健全。牛河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通过验收。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一批文化企业在竞争中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