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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扩大开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以“两个建成”为目标,以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为引领,实施“双核驱动”,强产业、夯基础、促旅游、兴教育,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财政收入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4%左右,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2%,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之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4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城镇化率46.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万人,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86%。
各位代表,实现上述目标,有机遇、有条件、有潜力,但也有挑战、有难度、有压力,我们必须坚定信心,克难攻坚,努力工作,争取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以改革创新为统领,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
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关键在于改革创新,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潜能,破解发展难题,争创发展优势。重点推进以下方面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自治区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减就减,能放就放,能取消就取消,坚决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事项要依法管好。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实施民事登记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把婚姻登记、农民建房审批、计生服务、养老医疗等事项,以授权或委托的形式向乡镇、街道办事处下放。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市场更加公平开放透明,干事创业更加方便快捷。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放宽投资领域,研究制定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完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筹资区市联动机制,对铁路、公路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创新利用各种资源筹措建设资金。设立铁路发展投资基金。研究改革多部门之间相互前置的审批体制,提高审批效率。让投资领域更加广泛,融资渠道更加多样,投融资更加便利。
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不变,在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前提下,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土地集中流转,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在农民自愿基础上,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按国家政策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让农民在改革中获得更多实惠。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营改增”扩围以及消费税、资源税等税收制度调整和改革,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推进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或GDP挂钩的清理规范工作。完善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在中央进一步理顺与地方收入划分和支出责任后,合理划分自治区与市、县的收入范围,理顺自治区与市、县的支出责任。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所有市县级“三公”经费和部门预决算都要公开。推进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列方式改革,清理、整合、规范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重点是建立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建立将政府性基金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力度。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使事权更加明确,预算更加透明,支出更加规范,让公共财政更好地为人民谋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