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代表:“新市民”进城亟须公共服务配套

2014-03-12 05:34:58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手机看新闻

让农民工“住有所居”,让其子女“学有所教”

“新市民”进城亟须公共服务配套

  中工网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沈刚)“因为买不起房,农民工只能游走在城市与农村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社会问题。”甘肃建投集团七建公司劳务队队长康仁代表对记者说。他与胡春霞、周振波等几位农民工代表都表示,住房与子女教育是农民工进城的两道坎,跨越这两道坎需要建立公平的公共服务体系。

  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锡文透露,目前用人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占到农民工住房50%以上,还有47%至48%的农民工在城中村租住,“真正在城市有住房的农民工只有2%左右”。

  “家应该是稳定的,不要总是搬来搬去,这就得有自己的房子。我现在租房子住,感觉很不安稳,买房成了最大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德发长饺子馆点菜师胡春霞感叹。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未将农民工作为住房保障对象,农民工没有资格购买或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城镇保障性住房。“许多农民工盖了一辈子楼,却无法在城里拥有一套房。”康仁说。

  对此,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代表建议深化保障房制度改革,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的覆盖范围,降低农民转化为市民的住房门槛,并从增大资金支持力度和增加住房供给两个方面,确保农民在城镇“住有所居”。

  “当城里的孩子高兴地唱‘爸爸去哪儿’的时候,留守儿童却在想能跟着爸爸去哪里生活。”来自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古鲁板蒿乡的薛志国代表,谈起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时忧心忡忡。

  1995年,薛志国来到北京打工,最初也是把孩子留在农村老家,后来条件改善一点才把孩子接到城里。“这些年来,我带了上千名老乡出来打工,大家最大的牵挂便是孩子:把孩子留在家里不放心,带出来又供不起。”

  在北京当了20年保安的朱良玉代表说,他的多数同事都遇到了随迁子女“学有所教”的难题。按照规定,只有具备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件才有资格申请入学。

  就算“五证”齐全,入学路上依然困难重重。“有的农民工暂住证地址是地下室,孩子就不能入学,与其他家庭合租在两居室或三居室内的也不行……”

  令他们高兴的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将使更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城镇教育、实现异地升学。

  “维护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权益,关键还在于各地、各级政府部门真正重视起来,把中央的精神落到实处。”康仁代表说。

编辑:张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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