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此次交易对于交易标的的评估,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甘普科技100%股权、稻草熊影业100%股权按收益法评估价值分别为9.56亿元、15.27亿元,较其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账面值增值10658.60%、3881.53%;立动科技100%股权按市场法评估价值较其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账面值增值6024.52%。
基于上述大幅增值的评估结果,经协商,此次甘普科技100%股权、稻草熊影业60%股权、立动科技1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分别为10.50亿元、10.80亿元、9.75亿元,相比评估值再溢价9.87%、17.8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