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份中国综艺的文化自信,却被唐德与荷兰Talpa公司之间的媾和打破了。 “好声音”版权之争缘起于荷兰Talpa公司对于版权费的坐地起价:《中国好声音》在中国获得的巨大收入,使得Talpa公司向灿星公司收取的版权费从2012年的百万元狂增到千万元级别,更在2016年提出亿元级别的天价。这种做法引起双方纠纷后,唐德看到《the voice of......》先前带来的爆炸性利润,狂花5亿天价从灿星制作手中夺过其版权——即使自己毫无综艺制作实力。
灿星制作痛定思痛,决心走上原创路线打造《中国新歌声》,这一行为不仅体现了对于中国司法权威的理性尊重,更体现了灿星、浙江卫视等事件相关者追求原创综艺的决心。原创的《中国新歌声》于2016年在浙江卫视播出并取得巨大成功,今年该节目第二季也将开播。
2010年我国的综艺电视节目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引进外国版权成为这一时期的一种普遍操作模式。然而仅仅依靠模式引进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其背后的本土化改造才是成功的关键。
随着市场经济,尤其是文化事业的高速发展,我国相关立法部门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愈加重视。音乐产业是最好的例子,相关部门清点盗版歌曲、在线音乐市场规范而有序的背景下,大批原创独立音乐制作人也得到了关注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