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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街道工会:1070家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补充协议全面铺开
//www.workercn.cn2014-08-27 11:07:15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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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2012年度,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工会组织在辖区1070家企业推行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广大职工工资调整机制签订了集体合同,明确了工资增长幅度并依法进行备案。“2012年度的1070家企业区域性集体合同有效期是三年,也就是2015年到期,而这两年来,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因此,今年有必要对改批次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进行调整”。龙岗街道总工会权益保障负责人表示。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补充协议,是针对已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的企业的,对职工工资调整幅度进行专项协商,内容涵盖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形式、时间、加班费用支付标准等重点内容,对职工切身利益保障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对于如何推动这1070家企业工资集体合同补充协议,龙岗街道工会组织实行 “三步走”,保障顺利铺开……龙岗街道工会通过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盈利情况、发展规模等,为职工工资调整幅度奠定基础;同时,通过走访职工,掌握广大职工生活成本、日常支出平均水平,为工资调整做必要准备;此外,该街道工会还走访行业,通过对同行业、同地区职工工资水平,结合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如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地区平均工资水平等,为工资调整确定“水平线”。

    1070家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各有不同,甚至存在较大差异。为了杜绝职工工资调整幅度“一刀切”情况,各社区工会联合会通过社区股份公司,掌握辖区企业一年来的总体情况。各社区股份公司作为辖区企业方的代表,对企业情况更有发言权,所提供的信息也更加全面、真实、准确;作为广大员工代表的社区工会联合会,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更是首要任务,通过股份公司与广大职工呼声相结合,做到因企制宜。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补充协议是针对广大职工工资福利方面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调整的专项行动,在执行原有休息休假、劳动合同等条款前提下进行,职工其它合法权益保障范围不变。这次专项补充协议的目的明确,在今年内务必对2015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以书面形式进行明确,与2012年度工资集体协调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保严格执行。(蓝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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