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心疼姆巴佩一秒。
名人被抢注案例屡见不鲜
现实当中,名人名字被注册上商标的案例屡见不鲜,一些商家为了吸引眼球,炒作抢注的“视野”也越来越开阔,从国内娱乐明星到国外体育明星,甚至连历史名人也不放过。
“C罗”早在十年前就被抢注成抽水马桶商标。
或许侧面印证,对于自己的名字在遥远的中国“沦为”马桶商标,C罗是知晓的。数据显示,申请人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在2016年9月18日一口气申请注册了15件商标,其中有6件被中国商标注册部门驳回复审。
“梅西”字样的商标注册则多达166条,作为应对,梅西本人也在商标局申请注册了7个中文商标。
商标作为商品最重要的标识之一,其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也正因如此,商标当中蕴含着的巨大利益,引来了众多投机者的贪欲之手。
在抢注明星名字的人当中,很大一部分并非是想真心开发产品,而是想通过注册成功之后转手倒卖、狠狠捞上一笔。今年年初,网络上一则“洪荒之力”商标的转让费高达100万元的传闻,更是为商标抢注这类投机行为推波助澜。
但是在各项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的当下,通过抢注名人商标来实现投机的大门正在渐渐被关上。
其中最知名案例的要数NBA超级明星乔丹了。2012年,前NBA巨星迈克尔·乔丹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控告中国乔丹体育有限公司侵权。在经历了漫漫维权上诉之路后,直到2016年12月,最高法判决乔丹公司对争议商标“乔丹”的注册损害迈克尔·乔丹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
法官舒锐在新京报发表评论认为,判罚为该类争议明确了裁判标准:一是外国人的姓名在先权利也受我国法律保护;二是名人主张他人不得使用其姓名作为商标,该姓名应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且与该名人之间已建立稳定的对应关系;三是他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时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四是他人将争议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时,该姓名是否已经成为“名人”。若是他人在该名人成名之前就已经申请将该姓名申请为商标,这显然不存在恶意,同时其商标权也成立在先,须受到法律保护。
若以此为鉴,那么在世界杯期间申请“姆巴佩”相关商标的公司,就需要商标局去审慎认定了。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