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秩序重在依法
■段金泉
新修订的共同条令,是落实从严治军要求、正规部队秩序、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的重要法规,是官兵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具有很强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操作性。但在个别基层单位,还存在着贯彻落实不力的现象。比如,有的执行条令时严时宽、时紧时松,随意性大;有的打“擦边球”,搞土政策等。这些现象,损害了条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关键要落实到行动上。在日常管理中,要教育引导官兵自觉增强条令意识和法纪观念,对于条令中“必须”“严禁”“不得”等硬性条规,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落实,决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决不能我行我素、另搞一套。要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和发现与法规制度要求不符的问题苗头,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错误行为;对违反条令的人和事,该批评的要批评,该通报的要通报,该处分的要处分,不能姑息迁就。要坚持点滴入手,抓细抓小,抓常抓长,切实把条令要求贯穿于一日生活和各项工作之中,把条令的规范变成官兵的自觉行动,真正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部队建设正规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