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外军武器装备“烂尾工程”
■郭秋呈 袁祖双
引 言
“烂尾工程”,源自建筑领域,泛指因为建筑物产权纠纷、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停工的项目。毋庸置疑,在武器装备领域也会出现“烂尾工程”,其危害实质恐要远远大于建筑领域。纵观近代武器装备发展史不难发现,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法西斯德国”研制的多种类型的坦克、火炮、异形飞行器,到“冷战”时期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之间的军备竞赛,都曾有过不少“烂尾工程”。以史为鉴,以人为镜,研究外军武器装备发展的“烂尾工程”,对做好武器装备发展不无裨益。
对未来武器装备作战需求把握不准,容易导致装备研制跟不上军事斗争形势的变化
战争需求是武器装备建设与发展的强力牵引。只有把握好未来战争对武器装备的需求,才可能研制出满足作战需要的武器装备。反之,对作战需求把握不准,所研制的武器装备就会在战略形势、战争形态、作战样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丧失作用甚至变成“一堆废铁”。例如,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出于冷战需要,为与苏联抢夺空中优势,增强空中交战、远程轰炸等作战能力,相继研发了拥有当时最先进科技的B58、XF108和XB70等战机,但由于当时苏联防空导弹技术的进步,美军不得不将这些战机提前退役或停止继续研制;1987~1998年期间,美军研制了当时极为先进、堪称“革命性”的“十字军战士”自行榴弹炮系统,但因其不能适应美军“快速部署、全球到达”的战略转变而被迫淘汰;还有1988~1995年间研制的“科曼奇”隐身直升机,其战斗性能超越了以往所有的直升机,但仍于2004年被迫放弃,原因就是美军的作战重点从冷战时期对抗苏联的装甲部队,开始转向打击极端恐怖组织,而“科曼奇”并不能适应作战环境的要求。这就告诉我们,研制武器装备,一定要准确把握战争形态的演变趋势,确定合理的装备发展需求。战争形态演变史,在很大程度上是科技成果向武器装备的转化史。最先进的科技往往首先以军事应用为目的。因此,抓住最前沿科技的发展趋势,就可以把握未来战争形态乃至作战样式、作战方法的演变,从而可以相对准确地预测未来战争究竟需要怎样的武器装备。装备需求既要防止在需求判断上的主观随意,不能因为有需求就必须要有满足需求的武器装备;也要防止客观被动,不能因为还没有掌握技术或技术运用尚未成熟就不发展相应的武器装备。不具预见性的需求,很难顺利转化为武器装备;不能量化的装备需求,将难以形成装备研制的标准和具体要求;不可评估的装备需求,将为“烂尾工程”埋下伏笔。
盲目追求高性能,容易导致装备造价飙升、研发周期过长,最终丧失列装使用价值
追求武器装备的高技术和强战术性能,是武器装备建设发展的必然要求。但如果盲目追求武器装备的高性能,就容易脱离实际,成为“中看不中用的摆设”。而且,过于追求高技术,必然会引起武器装备的研发成本提高,造价不断攀升,研制周期延长,待其实际使用时反而成了“累赘”。例如,2001年,美海军提出了“濒海战斗舰”的概念,期望打造出具有高速度冲击、多功能模块化任务转换能力的先进战舰。但由于技术实现上的复杂,导致其在性能上“顾此失彼”,多功能变成了“无功能”,模块化任务转换十分迟缓,而且难以防御反舰导弹的攻击,更主要的是与美海军的“主流”作战模式不相符,因此美军不得不于2020年初正式宣布将首批4艘濒海战斗舰提前退役,致使这项耗时近20年、花费近300亿美元的项目成了“烂尾工程”。这就告诉我们,要正确认识武器装备的研制规律,处理好技术创新与继承传统的相互关系。武器装备的研制规律主要体现于三个特性,即继承性、探索性和技术方向性。任何新技术的采用,都要符合核心关键技术总的发展方向或武器装备总的发展趋势。否则,如果“技术核心”偏离了主要发展方向,那么所形成的装备研制技术路线、技术途径等就会走向歧途,极易导致武器装备出现“烂尾工程”。如果因采用的新技术还未成熟而降低新装备的评估标准,实际上是为“烂尾工程”开了绿灯。
装备制造能力难以实现设计理念,容易导致装备性能有缺陷、不能满足实战需要
装备制造能力是实现武器装备设计理念的关键。再先进的设计,若没有与之匹配的材料、技术、工艺来保障,武器装备也只能停留在“图纸”上,即便勉强制造生产出来,也会因为使用性能低而不能满足作战需要。例如,20世纪六七十年代,苏联开始研制一款世界上第一艘钛金属合金外壳、航速最快且能在水下发射巡航导弹的K-222攻击型核潜艇,可谓当时的“世界之最”,但由于没能解决好潜艇水下高速运动所带来的巨大噪音,以及钛合金外壳在水下性能显著下降等问题,导致其不能用于实战,不得不于1989年将其退役封存,而随着苏联的解体,这艘造价十分昂贵的核潜艇,最终被解体。又如,美国陆军于1974年开始研制“约克中士”自行高炮,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其底盘强度不足、火控雷达不稳定等问题,只好于1985年将该项目停止。还有,目前最先进的美F35战机,经常会因为材料腐蚀、巨大震动和超音速飞行而使机体受损并失去隐身能力,再加上零部件储备不足等原因,导致其出勤率不足三分之一,最终这个已斥资数千亿美元的项目,恐将成为美军历史上最大的“烂尾工程”。这就告诉我们,武器装备必须走体系化发展的道路。推进武器装备体系化发展,就要充分考虑综合国力、社会制度、战争理念等重大问题,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国防建设的关系,运用系统思维、系统方法搞好武器装备体系的总体设计;既要提高制造技术和能力,生产出系统性能完备的单个武器装备,也要充分运用系统科学思维和方法,搞好装备体系的总体设计;既要保证掌握应对敌先进武器的“杀手锏”,又要处理好武器平台与装备体系的关系,注重新型装备对体系的融入度和贡献率,避免“个体性能优越”但难以融入体系的武器装备出现。
不同军兵种为各自发展争利,容易导致装备发展决策失调失误,从而人为造成“烂尾工程”
因军种间利益之争而影响到高层决策,最终导致武器装备出现“烂尾工程”的案例,在外军尤其是美军历史中不难寻觅。例如,二战结束后,美海军为保住自己作为美国最主要境外作战力量的地位,计划建造一种可以从海上投放核武器的平台,即“合众国”号航母,该项目得到了海军出身的美国国防部长詹姆斯·弗莱斯特的支持,并得到时任总统杜鲁门的批准。按照设计,“合众国”号航母最大排水量近8万吨,能起降多架可搭载核弹的P2V-3C轰炸机,但美国空军认为,该航母是海军对空军战略轰炸主导权的挑战,而美国空军的“抗议”恰逢具有空军立场的继任国防部长路易斯·强森的“力挺”,于是“合众国”号航母在开工仅仅5天便“胎死腹中”。因军种争利而产生的“烂尾工程”,其根源还在于美独特的军费预算制度和特别的军备采购体制。客观地讲,美军的军备采购体制优点诸多,但缺点往往也难以克服。军种要发展,就需要占有更多的军费,而要拥有更多的军费,就要研发军种独特的武器装备。为此,美军各军种每年都会制造出研发新型武器装备的理由,而军工集团要想赢得订单,就会在前期投入巨款为某军种研发一款新型武器装备参与竞标,可一旦流标,其高额经费投入就会全部打了水漂,出现“烂尾工程”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也启示世人,武器装备发展必须科学统筹、协调发展,必须要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要建立健全装备需求评估制度,摈弃主观臆断、“拍脑袋”的随意性,变“经验判断需求”为“科学确定需求”,这就需要完善装备研制中的“里程碑”评估制度,避免“过渡性武器装备”的出现,从而防止其变成“烂尾工程”。要建立警告、“叫停”机制,当发现装备研制存在“跑偏”的可能时,要有权威机构出示“黄牌警告”甚至“红牌罚下”的叫停措施,避免“烂尾工程”的出现,避免更大损失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