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李丹青)记者今天从人社部获悉,为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人社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做好防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防止农民工工资专用资金因支付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或冻结。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是指有关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账户(以下简称两类账户)中,存储的专项用于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的资金。
这些资金专款专用。《通知》强调,人民法院在查封、冻结或者划拨相关单位银行账户资金时,应当严格审查账户类型,除法律另有专门规定外,不得因其他原因查封、冻结或者划拨两类账户资金。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业务系统中对两类账户进行特殊标识,并在相关网络查控平台、电子化专线信息传输系统等作出整体限制查封、冻结或者划拨设置,妥善处理查封、冻结或者划拨等事项,保障两类账户资金安全。
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人民法院等有权机关对两类账户资金查封、冻结或者划拨指令时,应当通过人工或系统等方式,提示该账户性质和《条例》规定,并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两类账户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有权提出异议,异议审查期间不得查封、冻结或者划拨两类账户资金。
《通知》明确,对规定情形下两类账户中的超额资金,人民法院经认定可依法采取冻结或划拨措施。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个人利用两类账户规避、逃避执行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此外,各地应完善工作机制,防止两类账户资金被违法查封、冻结或者划拨。
原标题
三部门发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防止农民工工资专用资金被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