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8月18日电(记者 张尼)中国首个医师节到来前夕,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保障医务人员的各项基本权益。合理安排休假、调整薪酬、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诸多社会关心的问题都涵盖其中。
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张尼 摄
——保障休息休假!
超负荷工作是很多医生的工作常态,此次出台的《意见》就将“合理安排医务人员休息休假”放在保障医务人员基本权益的首位。
《意见》提出,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科学测算医务人员工作负荷,根据测算情况合理配置医务人员,既满足医疗服务需求,又保障医务人员休息休假时间,同时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务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实行的,经医务人员本人同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延长工作时间、应休未休的年休假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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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福利要涨!
在薪资福利方面,《意见》明确提出,要切实改善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意见》提出,要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扩面提升深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推动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
同时,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落实风险较高、工作强度较大的特殊岗位薪酬待遇并给予适当倾斜。
此外,《意见》还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为医务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落实医务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医务人员建立补充保险。根据医务人员承担的医疗服务风险,购买医疗责任险。
资料图: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室中新网记者 张尼 摄
——人身安全要有保障!
近年来,伤医案件频发,使医务人员的执业安全受到公众关注。此次《意见》也特别将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纳入其中。
按照《意见》,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必要的安检工作,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设备。
医疗机构实行住院患者探视实名登记制度,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在医疗机构内部设立警务室,确保患者与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会同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