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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回应广东工信厅暂停发布PMI指数

2018-12-19 06:50:10 中工网--《工人日报》

  中工网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赵剑影)近期,广东省工信厅自11月起暂停发布广东省PMI指数,引发关注。

  针对这种情景,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负责人介绍说,经国家统计局核实,广东省工信部门开展的采购经理调查曾通过广东省统计部门审批,但到期后未重新报批,违反《统计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第十四条:“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广东省统计部门参与数据发布,但未按要求向国家统计局报批,违反《统计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国家统计局称,根据上述两点,从法律角度出发,广东省工信部门开展的采购经理调查属于违规调查,国家统计局已要求广东省统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针对广东省工信部门是否会继续发布广东省PMI指数,该负责人说,目前,广东省工信部门正根据广东省统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如广东省工信部门按照统计调查管理相关规定向统计主管部门报批,在符合依法依规实施调查的前提下,可继续开展此项调查,并适时对外发布相关数据。

编辑:肖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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