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表示,今年将以电商平台整治为重点,集中开展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假海淘、涉嫌垄断等专项治理,同时鼓励引导大型商场、超市,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制度,指导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回应消费者关切。另据透露,预计今年12月底前,原工商12315、质检12365、食药12331、价监12358、知识产权12330五条投诉举报热线将统一整合到全国12315平台,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统一使用全国12315平台,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问题 质量不合格和假冒伪劣最突出
本次座谈会发布了《2018年度消费维权信用状况分析报告》,结果显示,质量不合格和假冒伪劣是电商领域最突出的两大问题。
“经营者仍存在信用缺失状况,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信心”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说。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白京华也表示,近年来消费领域的假冒伪劣、虚假夸大宣传、霸王条款、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仍然时有发生,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总量整体仍然较大,商品和服务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重点在广告、质量、合同、售后服务等方面。
北京市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指出,网络交易存在着特殊性,比如说你采购的产品不在本地,“海淘”不在国内,购物之前接触不到实物,只能根据广告宣传,这些增加了监管治理的难度。我国《电子商务法》今年正式实施,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包括微商在内的电商都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目前在微商当中有一些经营者不是企业的法人,很多人认为微商不受电商法约束,这是‘误读’”。
■措施 集中开展假海淘等专项治理
针对这些问题,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让老百姓买得更加放心,用得更加放心,吃得更加放心”:
1.围绕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集中开展婴幼儿、校园食品、保健食品、小餐饮、网络配餐等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2.以电商平台整治为重点,集中开展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假海淘、涉嫌垄断等专项治理。
3.围绕虚假认证乱象,集中开展虚假认证、买证卖证、乱收费等认证领域专项治理。
4.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出售个人的信息行为。
5.督促电商经营者及电商平台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和在线纠纷解决机制。
6.指导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等。
■建议 一处失信 处处受限
针对网购出现的新问题,邱宝昌建议,加强《电子商务法》等配套性法规的制定,重点强化对用户数据信息保护、经营者先行赔付、人身安全保障、互联网广告等领域的探索和规范。
对有损消费者权益的新情况,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规章;同时“应加强对违法经营者的惩处力度,线上线下用同一个标准严格监管。”
此外,可探索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公示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等连接打通,构建多方接入、实时高效、“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系统。本报记者 杨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