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来全国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约22万件
最高法:对国家赔偿案件坚持“当赔则赔”
中工网北京12月29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卢越)自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至今已25年。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5年来国家赔偿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国家赔偿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赔偿委员会主任委员陶凯元表示,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要坚持“当赔则赔”。
据介绍,25年来,全国法院依法审结各类国家赔偿案件约22万件,其中司法赔偿6万余件。2019年全国法院审结的国家赔偿案件数量是1995年的约11倍,其中司法赔偿约28倍。
今天发布的25件典型案例,包括“浙江张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一批刑事冤错案件的受害人或家属获得国家赔偿,也包括绿宝鑫公司、北鹏公司、泸州天新公司、益阳公司等一批侵犯财产权案件的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
陶凯元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20余个国家赔偿审判领域司法解释,发布多个司法指导意见、指导性案例,现已建成以刑事赔偿、非刑事司法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等为代表的国家赔偿实体规范,以及赔偿立案、赔偿审理、赔偿监督等为代表的国家赔偿程序规范,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法律规范适用体系。
“人民法院在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中提出了‘当赔则赔’‘把好事办好’的理念,全面推进审判质效提升。”陶凯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