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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指导意见正式发布 将启动普查登记编制规划

2018-04-05 01:01:12 北京晨报

  昨日,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这是全市首个保护利用老旧厂房的专项政策,本市将就此启动普查登记并编制专项规划。

  严禁盲目拆建 避免过度改造

  为盘活老旧厂房资源,拓展城市文化空间,在深入调研论证、借鉴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本市于2017年12月31日,印发了《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共包括保护利用工作原则、基础工作、相关政策、保障措施等四部分内容,力求为北京市老旧厂房保护利用提供规范、务实、管用的制度指引。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意见》提出“保护优先,科学利用”“需求导向,高端引领”以及“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三项基本原则,特别是围绕“保”和“用”的关系,强调“该保则保、以保定用、以用促保”。

  《意见》强调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要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利用,要高度重视老旧厂房的工业遗产价值,做好保护性利用和创新性改造;严禁盲目拆建,避免过度改造;在改造过程中,鼓励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以厂房租赁、企业资产重组、托管经营等多种方式,实现市场化运作。

  全市将普查登记老旧厂房

  据介绍,《意见》将开展普查登记、科学评估认定、编制专项规划、促进多元利用列为四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意见》制定了六条重点政策条款,提出通过“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来解决改造建设“审批难”问题,并明确了有关申报办理程序。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意见》是本市首个保护利用老旧厂房的专项政策。下一步,北京市将全面启动老旧厂房普查登记、评估认定、规划编制等工作,加快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推动《意见》尽快落地实施、释放效能。

  除《意见》以外,去年以来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还相继制定了北京市文创产业园区认定及规范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市级文创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的意见、推进文创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支持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办法、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产业扶持政策。

  分级分类保护利用老旧厂房

  此外,按照《意见》,北京市将按照分级分类标准来保护利用老旧厂房。在核心区,要符合核心区功能定位以及非首都功能疏解要求,对接导入优质资源和项目;对具有工业遗产价值的老旧厂房,原则上不应改变原有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外轮廓线;对具有文化价值的危旧厂房,鼓励进行保护性修缮和利用。对利用老旧厂房改建和兴办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的,依规批准后,可采取划拨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意见》还提出,对保护利用老旧厂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且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不变更原有产权关系、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的,经评估认定并依规批准后,在5年过渡期内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原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期间暂不对划拨土地的经营行为征收土地收益;过渡期满或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经评估认定并依规批准后,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的市场价,采取协议出让方式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北京晨报记者 徐晶晶

编辑: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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