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设计满足需求
在具体操作方面,《通知》强调,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按稳健型产品为主、风险型产品为辅的原则选择,采取名录方式确定。试点期间的产品是指由保险公司开发,符合“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原则,满足参保人对养老账户资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管理要求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对此,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陈秉正指出,首先需要清晰界定哪种保险产品属于保障型产品,必须严格限定在退休前是不得提前领取资金;其次是税收优惠如何执行,这需要建立个人严格的所得税报税制度,让政府有关部门知道个人的税前收入到底是多少,其中又有多少收入用于购买养老保险。
据了解,试点期间使用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的信息平台(简称“中保信平台”)。中保信平台与税务系统、商业保险机构和商业银行对接,提供账户管理、信息查询、税务稽核、外部监管等基础性服务。
中国太保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司已从产品、技术、人才、服务等多方面着手作好了相关准备,产品设计方面遵守先保障后理财的原则,同时向客户提供多样化的领取方式,包括终身和不短于15年的养老年金领取方案,供客户选择。此外,充分考虑投资收益率、期望寿命、人口增长率、老龄化速度等因素,总体实现精算平衡。
对于投保者而言,《通知》明确,建立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在中保信平台登记,校验其唯一性。账户变更银行须经中保信平台校验后,实行账户结转,每年允许结转一次。由纳税人指定的、用于归集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缴费、收益以及资金领取等的商业银行个人专用账户即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后,将中保信平台出具的税延养老扣除凭证给单位计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