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办时间将减至8天半
本报讯 (记者杨召奎)“今年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天减至8.5天以内。”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年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将企业开办时间减至8.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8.5个工作日以内。
马正其介绍了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五项具体措施:一是实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程网上办理等;二是优化企业登记程序;三是将公章刻制改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四是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五是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