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记者马学礼)近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牵头建立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获得自治区政府批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宁夏进人协同治理新阶段。
据介绍,联席会议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构,由宁夏工商、法院、检察院、教育等3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依照法律法规,对各部门、各单位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进行了详细分工,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监管领域等。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可视具体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研究审议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