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业 扶贫不作为 问责没商量
“在葵阳镇铁南村饮水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中,我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把关,致使铁南村村干部用旧贮水池代替新贮水池通过验收,套取截留扶贫资金2.3万元,我负有领导责任。”今年6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扶贫办原副主任梁光(因年龄原因退居二线,任县扶贫办副科级干部)说。此前,他因工作不作为受到记过处分。
今年,兴业县针对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腐败问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制定了《兴业县脱贫攻坚工作监督问责办法》,明确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业务不精通、工作作风不扎实等17种问责情形。同时,在该县纪委监委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和“廉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问责办法进行宣传,并在全县214个行政村(社区)张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公告,发挥“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投诉举报平台作用,方便群众监督举报,使脱贫攻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无处遁形。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组建6个由委机关、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干部组成的脱贫攻坚作风纪律专项督查组,采取走访贫困户、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及基层干部,查驻村干部工作作风,查扶贫产业发展,查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围绕工作作风、履职担当、廉洁从政等26项重点内容开展督查。今年1至6月,全县共开展县镇纪检干部联动检查、核验220多次,发现问题226个,印发督查通报3期;对在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履职不力的1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9人。(韦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