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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黑三轮”强奸杀害女孩凶手被判死刑

2018-08-02 09:54:35 中国妇女报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王永钦 发自巴彦淖尔 8月1日,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依法对今年春节期间发生在临河区祥和家园附近“黑三轮”强奸杀害26岁少女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王换换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王换换认罪服法,当庭表示不上诉。

  判决书显示, 2018年2月21日9时许,王换换驾驶其红色电动三轮出租车来到临河区祥和家园南门附近等候租乘。见到被害人谢某从祥和家园小区门口出来,王换换随即以可以顺路回家取手机少收车费为由,让谢某搭乘了三轮车。行驶到临河区污水处理厂北侧时,王换换心生歹念,下车用三轮车上的绳子将谢某手脚捆绑,并用毛巾堵嘴,后拉到其租房处对谢某多次实施强奸。当天21时许,王换换唯恐罪行败露,遂用胶带纸将谢某嘴封住,并用布条将谢某手脚再次捆绑,将眼、脸蒙住,拉到临河区污水处理厂某处推入污水沟致谢某溺水死亡。王换换在犯罪后还将谢某遗留在包内的315.5元据为己有。2月25日,谢某的遗体在污水渠内被打捞出来。

  法庭认为,王换换采取捆绑等暴力手段对谢某实施强奸犯罪,后唯恐犯罪行为败露将被害人谢某杀害灭口,其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及故意杀人罪。王换换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强奸犯罪和故意杀人罪,王换换犯罪行为后果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惩。法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今年 2月21日10时40分至50分之间,被害人谢某从临河区祥和家园乘坐了一辆小三轮车,准备去北环路一苗树附近拜年,之后失联。谢某的失联不仅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巴彦淖尔市广大市民更是揪心不已,他们自发行动起来接力寻人。市民微信朋友圈大量转发,寻找谢某成了大家最关切的内容,一场爱心接力全城搜寻随即激情上演。22日至23日,五原、杭锦后旗、临河等地的200多名爱心人士放下手头的工作,开始帮助寻找。巴彦淖尔市希望志愿者协会、聚仁志愿者协会、无人机协会、汽摩协会的爱心人士也陆续加入寻找的队伍中。

  最终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经过走访摸排、缜密侦查,于2月24日15时许,找到谢某租乘的黑三轮车并将车主王换换控制。经讯问,王换换,男,1967年7月22日出生,甘肃省陇西县人,现暂住临河区八一乡,其供述了犯罪事实。

编辑:韩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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