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武汉出台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严禁藏身居民楼

2018-08-03 15:41:00 新华社

  新华社武汉8月3日电(记者廖君)培训机构专职教师最低不少于3人;不得选址居民住宅、工业用房;教学计划要公布,并接受社会大众监督……武汉市教育局近日正式出台《武汉市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将成为武汉市清理规范民办培训市场的重要依据。

  设置标准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对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与机构类型相匹配,选用教材(或自编教材、讲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培训的,其培训内容、培训计划等应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并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在培训机构的硬件方面,设置标准的要求也有了变化。“在选址上,民办培训机构不得选址于居民住宅、工业用房等;在校舍面积上,考虑到今年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需求,针对培训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将原标准的500平方米降为30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两档,并提出生均建筑面积要求,放宽了这方面的准入门槛。”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

  截至2017年底,武汉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共460余个,年招生数超过20万人次,常年在校生约14万人,专兼职教师近8000人。

  据了解,设置标准自2018年7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武汉市中等及以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编辑:夏赛赛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习近平访问中东非洲五国并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次会晤

  • 专题

    李克强总理访问保加利亚、德国等

  • 专题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 专题

    晋江经验

  • 专题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