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称,8月14日陕西与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新疆、湖南、黑龙江、辽宁、广西、贵州、海南等12省市召开省际联盟进口抗癌药专项采购工作研讨会,计划开展组团谈判。
据悉,联盟议价一方面将参考2016年以来开始执行的以省为单位药品集中采购全国最低中标、入围或挂网价格,日本、韩国相应医院近两年最低采购价格水平;另一方面,国产仿制药的价格水平也是参考对象。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组团联盟进行议价外,我国已开启新一轮抗癌药专项谈判。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重点谈判的18个品种中,16个进口品种,2个国产品种,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由于均处于专利期,谈判难度较大。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我国抗癌药等进口药品价格与亚洲区域其他国家比较处于最高水平,这对我国并不公平。采用国家谈判、联盟谈判的方式,增加谈判砝码,有效加大谈判力度,降低相关药品虚高空间。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牛正乾表示,联盟议价也是此前采购通知中所鼓励的省际跨区域联合采购。例如上述12省组团,其市场份额大概占全国四分之一,一旦议价失败,意味着该药品将至少失去中国四分之一的市场。
“但从长期来看,仅依靠谈判降价并不是长久之计。”杨燕绥建议,应建立药品评价机制,引导医生用药行为。
杨燕绥说,随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打包定价,进一步开包验证,可有效运用大数据分析医生用药合理性、药品效用、成本等,以甄别出真正疗效好、价格低的用药。通过公开的竞争机制,进一步促使药品价格下调。
“未来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的支持力度。”前述权威人士透露,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推进加速,试点或利用年度药品总用量作为量价挂钩的砝码,纳入医保结算范围等,多方面加大创新药、一致性评价药品的降价动力。(记者 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