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补助、调动社会资金、强化监督考核
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规范落地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除了有制度做保障外,真金白银地投入也是重要的保障手段。各地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的地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的地区积极调动社会资金,有的地区则增加土地出让收入,有的地区发挥金融撬动作用,探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多元投入格局。
资金投入多元化,百舸争流。广东对2277个省定贫困村,每个村平均安排省级财政补助1500万元,并从2018年开始对粤东粤西地区每个行政村平均安排补助1000万元,支持其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黑龙江制定了《关于整合有关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的原则,整合9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
江西则积极调动社会资金,倡导成立民间性质的新农村建设促进会,打好“乡情牌”,引导农村在外成功人士、企业家等投身家乡建设,目前已有43个县成立促进会,筹措资金超过6亿元。福建通过实行旧村复垦新增耕地形成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将交易资金用于农村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等支出。河南积极对接省国开行、农发行、农行等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农村公路改造、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电网改造等项目信贷资金806.23亿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长期任务,要循序渐进、逐步深入,一年接着一年干。为了抓紧抓好这项长期任务,各地纷纷强化监督考核,出台激励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吉林省制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考评办法》,细化各项重点任务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海南建立环境卫生整治“五个一”动态监督机制,每天发一条监督短信,每个星期曝光一个脏乱差典型,每个月巡查通报一次,每季度市县交叉检查一次,年终开展绩效考核;福建省长泰县把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垃圾治理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年度绩效考评、年终评优评先表彰挂钩,年度前3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监督考核真刀真枪,各地都采用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监督。例如,江西2017年以来先后两次派省电视台记者对发现的垃圾污水、乱搭乱建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和曝光;广西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三改”、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等工作,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暗访督查活动9次,曝光了一批突出问题,切实推动各地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