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吉林无欠薪”三年行动
发生重大欠薪事件将被倒查问责
长春晚报记者 陈琼
近日,吉林省下发通知,将在全省开展“吉林无欠薪”三年行动。将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逐步向其他领域延伸,实现欠薪案件和金额、被欠薪人数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关注一:
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督促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等责任与义务。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2017年年底前,实名制管理覆盖5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2018年年底前覆盖率达到80%,到2019年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关注二:
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督促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实现月清月结。到2019年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应在银行建立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
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健全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未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的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信用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防发生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
关注三:
发生重大欠薪事件将被倒查问责
加强对地方政府治欠保支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下发建议函、警示函、约谈当地政府领导,对问题突出的地区,依法依纪实施问责。
对在“吉林无欠薪”三年行动中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鼓励;对发生重大欠薪事件、考核不达标以及履职缺位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倒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