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山东: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终身问责制

2018-10-15 16:22:35 新华网

  新华社济南10月15日电(记者潘林青)15日公布的《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明确,山东将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终身问责制。

  这个细则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是否已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格追究其责任。已调离或者提拔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移送有权实施责任追究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已退休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是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适用于山东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据了解,山东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当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编辑:韩京华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2018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 专题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9周年

  • 专题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 专题

    新时代担当作为典型风采

  • 专题

    “一带一路”倡议五周年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