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北京10月16日电 (记者王冬梅)5月30日至7月7日,6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10个省(区)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同步安排相关领域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10月16日开始,各督察组将陆续向相关省(区)反馈“回头看”和专项督察意见,并同步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案卷。
聚焦第一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察组紧盯整改不力问题,严厉查处一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目前,督察组受理的37640件群众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责令整改28407家,立案处罚7375家,罚款7.1亿元;立案侦查543件,行政和刑事拘留610人;约谈3695人,问责6219人,推动解决了3万多件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