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圣母院大火风波未息,又一幕景象牵动了人们的神经。
5月4日上午,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实体火炬传递首站在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举行。芮城县城整洁一新,火炬经过的区域上演着精彩的文艺节目;热情的芮城民众早早守候在道路两旁,争睹火炬风采。
火炬传递的出发点设置在芮城县永乐宫。据当地媒体报道显示:在永乐宫三清殿前,“二青会”圣火被引导至圣火盆内,火焰熊熊燃烧。运城市副市长陈竹琴点燃了第一棒火炬,将其交到火炬手张东手中。张东接过火炬后,将火炬举过头顶,开始了第一棒火炬的传递。这场精心筹备的盛大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但其中一个细节,被眼尖的公众发现了问题:点火仪式举办地永乐宫,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进行点火、取火和火炬传递的三清殿,处于其核心保护区。于是,这一信息迅速在网络上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为啥一个没有着火的“小细节”火了?
“木结构防火、博物馆防盗”,由于木质结构建筑的受火面极多,木质梁拱和藻井又容易形成风洞效应。如果表面再有涂漆,那这“雕梁画栋”就等同于一座架好了的柴火堆。一旦失火,木构文物瞬间便会荡然无存,无法挽救。
所以,木结构建筑防火就成了文物古迹、历史城区保护的重点和难点。永乐宫在中国古建筑历史上有着极高的地位,1961年就已经成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座中国现存最早、最大和保存最为完整的道教宫观,除山门外,皆为元代遗物,比北京故宫的修建时间还要早200年。永乐宫有着极为深厚、丰富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这里保存着总面积逾1000平方米的元代壁画,完全可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画作媲美;三清殿中的《朝元图》,又是目前保存的中国古代规模最大的人物画。而此次火炬传递的起点和点火盆,就设置在三清殿前。
2014年,国家文物局投资2610万元人民币,陆续对永乐宫古建筑进行整体维修,对壁画进行监测、数字化保护,并重建消防工程等。
作为老资格的全国重点保护单位,永乐宫管理部门应该已经完善了重点文物保护规划,其中的重要一项就是避免出现明火火险。2015年7月,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发布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中明确要求:“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用于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民居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专人看管,必须做到人离火灭。”
三令五申之下,常识情理之中,为啥还要这么做?
需要关注的,还有文物主管部门的介入程度。其中一个有关联的情节是,就在4月14日,国家文物主管部门还专门派人赴芮城县调研文物保护工作,先后到永乐宫、西侯度遗址实地调研,听取了关于永乐宫、西侯度遗址开发、保护及“二青会”圣火采集仪式活动的情况介绍,专门参观了展厅和“二青会”圣火取火地,察看了取火台、一线天、点火台、观景台等,对西侯度遗址180万年前人类用火最早的地方作为“二青会”的取火圣地及在芮城县举办圣火采集仪式、铁人三项比赛和马拉松等其他赛事给予赞扬,并称赞芮城县把文物保护和利用、传承与发展处理得非常好,让文物“活起来”,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
我们站在公众的角度,提一个简单的问题:在比故宫还早200年建成的永乐宫台阶上点火,是对还是错?
也许,有人会这样回答:不是认真防范了吗,不是没有出事吗,干嘛大惊小怪!
中国是人类文明古国,也正在大踏步地向世界文化强国迈进。站在世界遗产的视角来看我们的责任,不仅应该有群星灿烂的文明依存,更应该有与之相符的公众义务与社会责任。所以,在永乐宫点圣火不是会不会出事的问题,而是应不应该这么做的问题。所有的标准不是情节的轻重,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尊重。
不论什么理由,这么做都是违背文物保护法规的,都是不负责任的,出主意的人和方案拍板的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由此引申,这件事不应该就此打住。希望主管部门对此事有令人信服的后续解释和解决方案。愿巴黎圣母院、愿我们的故宫和芮城永乐宫,以及所有人类共同的历史文化遗产,能够尽可能久远地传给后人。(齐欣 刘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