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 陈康亮)记者3日自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近日印发《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报》,就2019年全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南水北调东线及中线工程沿线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沿海地区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是由我国水旱灾害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我国水旱灾害频繁,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巨大。据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降水呈“南多北少”分布。主汛期长江中下游、珠江和太湖流域可能出现较重汛情,西北地区东部等地可能出现阶段性干旱,登陆我国的台风强度可能偏强,防汛抗旱防台风形势复杂严峻,切不可掉以轻心。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在应对重特大洪涝干旱和台风灾害方面,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可以充分发挥我国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可以更好地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合力抗灾,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影响和损失。
那么,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具体有哪些规定?据上述负责人介绍,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国家防总多次修订和完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防总职能整合纳入应急管理部后,国家防总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对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职责的修订进行多次研究、指导和组织。新的修订稿很快会发布实施。
目前,行政首长防汛抗旱的职责主要包括:防汛抗旱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防汛抗旱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建设、防汛抗旱方案预案制订和实施、防汛抗旱队伍能力建设、防汛抗旱工作部署、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执纪要求等方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