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召集131家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代表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工作部署会议。作出承诺:疫情防控期间,严格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不囤货居奇、不借机涨价,尽最大努力保障市场供应。
同时,严把质量关,尤其是防疫期间,更是丝毫不能放松防疫药械产品的质量管理,严格防范假劣产品,甚至“三无”产品借机流向市场,损害群众利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针对目前市场上部分防护产品、医用口罩短缺问题,要制定防控应对措施,发挥渠道优势,想尽一切办法及时组织货源,保证市场供应。在节日物流、货运运力尚未恢复的情况下,要积极联系空运,及时弥补市场缺口、回应社会关切。
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要求企业每天主动上报测温仪、口罩、防护服等紧俏物资的库存和调拨数量。对借防疫之机售卖不合格产品、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将毫不手软、从严查处,运用综合执法手段给予最严厉的惩处,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总台央视记者 崔宁 钱重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