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 图
12月30日,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儿童福利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将实施最新防控工作措施:
1.实行分区管理模式,设置清洁区、更衣区、隔离区,设立两通道,制定实施规范严谨的分区管理流程、操作规程,实施分区管控,责任到人。严格做好隔离区的出入防护工作。防疫物资按不低于二级防护配置。
2.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3.确保至少1名领导班子24小时在院带岗值班。
4.组织对院内所有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对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排查行动轨迹。做好院内儿童、工作人员体温监测工作,每天早、晚为全体人员各测量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
5.工作人员实行14天一班的轮休制,在家轮休的工作人员,居家休息不外出,每日报告行为轨迹;不接触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每日测量体温并报告情况,轮休结束后,组织统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结果无异常后再上岗。沈阳如出现高风险地区,全院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只出不进制度,在岗工作人员全员在院内封闭居住。
6.新招录的工作人员要确保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肺部CT、血液分析等检测均无异常,且常规体检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不宜从事儿童服务工作的疾病,经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再进入儿童生活区域。
7.暂停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8.外来人员不得入院,因工作需要等特殊原因进入的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证明并查验健康码,严格执行消毒流程,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并在规定区域内按规定路线活动,但不得进入儿童生活区域。沈阳如出现高风险地区,直接服务儿童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进入儿童生活区域时,要按照不低于二级防护要求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在指定区域和路线活动,并遵守相关防控要求。
9.加强门岗值班管理,除门卫外,院内要安排至少1名防疫人员和至少1名机构管理人员在门岗值班进行检查登记,并组织专人进行检查,确保封闭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10.在院门外设立物资交接区,院内工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对拟入院的物资采取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小面积的可以用75%医用乙醇或84消毒液表面喷洒、擦拭消毒,放置30分钟以上再进入院内。
11.严格车辆入院管理,车辆不得入院。因工作需要必须入院的车辆,应当消毒后再进入,并在指定位置停车。
12.住校儿童放假回院生活的以及家庭寄养儿童确需回院的,入院前应当进行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无异常后入院,先安置在专门的隔离区观察14天,无异常后可以转入生活区,期间安排专人辅助学习、照料生活。
13.对走读就学儿童,与院内其他儿童分开楼层居住生活,确保不接触。为就学儿童设置专门通道,安排专人专车负责接送,途中保持机构与学校两点一线。
14.儿童除就学、就医等原因外不出院门。儿童确需院外就医的,需工作人员陪同,并全程做好防护。回院时,儿童及陪同工作人员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无异常后再进入生活区;看发热门诊或者在医院住院儿童及陪同工作人员回院时,要在隔离区观察至少14天无异常后,方可转入生活区。
15.严格寄养家庭防护,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寄养家庭保持密切联系,详细了解寄养儿童及共同生活成员的身体健康状况。
16.暂停机构内各类集体活动,儿童、工作人员在院内不聚集。
17.护理人员和儿童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立即到隔离区进行隔离观察。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在当地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相关工作。新冠肺炎儿童治愈后需返回福利机构的,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18.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区一旦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立即实行全封闭管理。
(原题为《沈阳市儿童福利院:院内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排查行动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