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长期滞留澳门工人球场停车场的“殭尸车”或有望被清走。管理公司在9月初张贴“最后公告”,将引用《民法典》第1247条“遗失之动物或动产”条文,在指定期限后移走弃置车场超1年的车辆及作注销,并保留追讨车主的权利。
据报道,澳门工人球场停车场过去曾因“黑格比”、“天鸽”风灾发生严重水浸,导致多辆车辆被浸毁。车主认为管理公司负有责任,但一直索偿无果,因此放任车辆霸占公共车位。停车场属于特区政府财产,但由私人管理,属于私人停车场。
在台风“山竹”过后,工人球场停车场两层地库至今仍停泊多辆“水浸车”,多辆车辆满布泥沙,有些车轮掉落,有些玻璃损毁。在澳门民署留用车位中,也有一辆“水浸车”长期停泊,至今无人问津。
停车场内有多辆“殭尸车”霸占车位,停车场外的车主却苦寻没有车位。把车停在停车场的陈先生反映,经常要在停车场外绕3、4圈,约10多分钟才能成功停车。认为双方僵持不下的关键在于“水浸车”没得赔,建议停车场管理实体需增购水险,方便理赔,并倡议加强地库停车场的排水设施。另有车主形容“殭尸车”神憎鬼厌,令“停车难”雪上加霜,促请特区政府早日清走,释放更多公共车位。
管理公司已打算清走“殭尸车”,并在停车场收费处张贴一纸“最后通牒”,详细列明滞留停车场的83辆“水浸车”的车牌号码,指“彩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最后一次通知自去年8月24日起非法停泊于停车场地库的车辆车主。
由9月1日起计20日期限过后,将根据《民法典》第1247条第三款规定(如在作出物之拾得之公告或通知后一年内,未有物主认领,则遗失物即归拾得人所有),视为这些车辆归其所有,并不再作任何通知下,把弃置车辆移走及作注销,也会保留追讨移走车辆费用的权利,及因此对彩虹公司造成的损失和所失收益。
虽然通知中的20日期限已过,停车场至今没有移走车辆。倘若管理公司真的移走车辆,或有望解决困扰停车场多年的“殭尸车”问题。
此外,澳门交通局8月初回复议员清理“殭尸车”书质时提及,工人球场停车场预计在明年7月把管理权归还特区政府,其他因“天鸽”损毁而停留在公共停车场的车辆,已全部被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