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涤明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整理多个不同年份中,陕西西安发生路面洒水致结冰,行人及车辆出事故的微博截图,并调侃称“打有微博的那年开始,每年冬天,西安的保留节目就是洒水,让行人、车辆纷纷摔倒。”
“冬季结冰天气,洒水车仍照常作业”——刚一看标题,还以为是旧事重提。不太敢相信,都快2021年了,“冬季洒水结冰”这种早被定义为给市民出行、城市秩序添乱的“反公共服务”之事,还在发生?
据报道,12月14日上午,西安市区多条道路疑因洒水结冰导致路滑发生多起事故,导致多车追尾,不少骑车人摔倒、摔伤。
而在前一天晚上,西安还曾发布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及路表温度持续低于0℃影响,预计未来12小时内全市多地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请注意防范。
其实,不必非拿天气预报、道路结冰预警来质问“冬季洒水”,气温低水会结成冰,本是小学生都懂的常识,而且边洒水边结冰,肉眼就能看得见。如此情况下,洒水车、执行作业的环卫公司以及主管部门,为什么会全部无感?一切照旧?这么工作是不是太机械了?
不止西安,“冬季洒水结冰”的奇观每年都会在一些地方上演,有的地方曾透露,当地环卫洒水车在冬季“雷打不动”只管洒水、不管结不结冰,与环卫工人工资按洒水次数结算、相关承包企业要完成每天的最低洒水次数有关,因而才会如此“执着”。
那么,这种长期存在的不够合理和科学的结算、考核方式和“合作”模式,为啥不能改改?
这么多年来,不管是冬季洒水结冰引发市民出行不便、导致交通事故,还是引来大量舆论吐槽,承担后果的或许一直是那些倒霉的、“赶上了”的市民,而相关部门、人员除了挨了些骂之外,基本毫发无损,这恐怕是这一问题不断重现、“犯了不改”“一犯再犯”的另一个原因。如果对这种情况能够追责、问责,从制度源头、工作机制上作出改变,这个“节目”应该不会保留至今。
今年的“保留节目”如期推出后,西安相关部门再次如期印发《关于重申冬季道路冲水作业有关规定的通知》,强调3℃以下禁止冲洒水作业——人们对这种“纠正错误”或“知错就改”本应给予肯定,但放在“多年如一日”的语境下,无论如何也肯定不起来。关于“3℃以下禁止冲洒水作业”的要求,再次“印发”“重申”还要持续多少次、多少年?
冬季减少洒水次数本无需特别规定,至少是不该被无限次“再印发”和“重申”的事情。而事实是,简单的常识和逻辑被无视的情况,居然跨越了多年的时间。
这当中可能有人在装糊涂,而这种装糊涂可能有利益的原因,也可能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原因。每每光明正大地“跟市民过不去”,在公共服务的行动与初衷上南辕北辙,暴露了一些地方治理能力、治理水平的落后,也让公众失望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