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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对“两头婚” 多一些开放心态

2020-12-26 05:41:45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舒年

  近几天,“两头婚”一词上了热搜。据媒体报道,近一段时期,江浙一带悄然兴起了一种“两头婚”。所谓“两头婚”,就是结婚后夫妻双方既可以住在娘家,也可以住在婆家,两家约定小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一胎跟男方姓,二胎跟女方姓。结婚过程中“不进不出”“两家拼拼”,男方不用出彩礼,女方也不用陪嫁妆。将来,两个孩子各自分别继承父母一方的财产。

  对于“两头婚”,网友们有不同态度,有的认为此举不仅减轻了嫁娶经济压力,小家庭也没有“冠姓”矛盾,独生女家庭不会有“断香火”之感,但也有人认为,这样的做法会不会让小家庭内的夫妻和子女因为分属“两头”而产生隔阂?

  我国的婚姻制度实行的是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两头婚”一来并不违法,二来也没有公序良俗。在姓氏方面,《民法典》第1015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也可以“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并非强制要随某一特定方,也没有要求兄弟姐妹必须同姓。在婚姻地位上《民法典》第1055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没有谁高谁低一说。在继承方面,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哪一个孩子继承哪部分的财产,父母有权通过立遗嘱来决定。

  换言之,夫妻平等才是婚姻原则。一方比另一方地位高,没有男孩没有冠姓就“断香火”,甚至于娶了独生女就是“吃绝户”的想法,才是要不得的。

  事实上,所谓“两头婚”,其实是两个独生子女家庭通过联姻,过渡到“422”双独二宝家庭后采取的家庭生活模式,既是一个特有的社会现象,也是两个家庭经过平等协商后,对于子女冠姓和财产继承采取的一种分配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既不违反法律,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更是遵循了婚姻自由、夫妻平等的基本原则,还对财产的归属进行了合理分配,避免日后手足争产。只要这个方式是尊重夫妻双方意愿,平等协商产生的,只要夫妻双方和子女都愿意维持这样的生活模式,就应该以更开放的心态来祝福他们。

  当然,并不是说“两头婚”就一定比其他家庭生活模式要好,不“棒杀”的同时也不必“捧杀”,双方的四位老人更不必强制指定小夫妻一定要住在谁家,彩礼嫁妆几何,子女冠以何姓。只要双方都觉得过得幸福,就是好婚姻,好家庭。

编辑: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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