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为当事人办理立案登记(2015年5月4日摄)。2015年,人民法院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困扰群众多年的“立案难”从此化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新华社记者丁汀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