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将施行
自今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降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退还部分企业留抵税额等3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正式施行,这是继营改增后又一减负降税重要举措。
这三项改革措施具体包括,调整增值税税率,将原本17%、11%税率分别降低为16%和10%;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