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3月22日,北京官方发放京城首批自动驾驶测试试验用临时号牌,并在五环外确定了33条共计105公里的首批开放测试道路。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
自动驾驶汽车无临时车牌不得上路测试
本月,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三部门印发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对自动驾驶汽车路测进行规范,明确了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及测试车辆的准入条件。
其中,测试主体应符合具备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技术研发或试验检测等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业务能力,对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时可能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具备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等多方面条件。
测试驾驶人应与测试主体签订有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且满足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等多项条件。
此外,《规范》明确,测试车辆应当遵守临时行驶车号牌管理相关规定。未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