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在进行时,27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目前已落实普查机构和人员,山西全省11个市及所辖119个县级政府、环保部门均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抽调了2000余名工作人员参与普查工作,确定了省、市、县、乡和村五级联络员3万余人。
据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组办公室技术组组长孙鹏程介绍,通过开展普查工作,要全面摸清山西省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掌握全省各地区、各流域、各行业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分布状况,以及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置情况,建立全省的污染普查信息数据库,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完善环境统计平台,为准确判断山西省环境形势、优化产业结构、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
普查对象是山西省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污染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据介绍,山西省晋城市和长治市襄垣县被纳入国家试点,山西省污染源普查办又在每个市确定了一个省级重点县,开展普查的先行先试,为全国和省内调查提供经验。
与此同时,2018年3月以来,山西省污染源普查办共组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培训36次,完成5477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2018年3月下旬,山西省污染源普查办组织技术队伍赴襄垣、介休、河津等3个重点县开展清查演练,摸索清查经验。
清查工作开展以来,山西省污染源普查办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抽查、核查。当前,已派出20余人次完成了5个县的工作抽查;组织了6个核查组共130余名管理和技术人员,对11个市开展普查前期准备及清查质量核查,每个市选取最少2个县,每县选取30%乡镇进行全范围“地毯式”摸排核查。
截至目前,山西全省119个县(市、区)现场清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对山西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和入河排污口进行地毯式摸排,确定下一步入户调查的基本单位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