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7月29日电 (李章洪)你提意见了吗?28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束。中国人大网显示,草案征集意见超过13万条,关注度远高于同期征求意见的其他三部法律草案。
大伙都提了哪些意见?草案自公布以来,大众的讨论一直在持续,争论的焦点都有哪些?中新网对此进行了采访和梳理。
图为截至28日16时左右,中国人大网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管理系统显示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情况。
焦点一
起征点5000元偏低?1万元可行吗?
历次个税修法,起征点最为社会关注。此次拟将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升至5000元,但计算方式有所改变,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一起征税。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和历次个税修法一样,起征点依然被广泛争论,甚至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中也是如此。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尹中卿审议草案时表示,通过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来扩大消费,可以把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俗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6000元或者7000元。
在一些民众甚至专家看来,起征点还可进一步提高。
在山东从事教育行业的孙先生告诉中新网记者,5000元的起征点偏低,以现在的工资水平,起征点7000元比较适中。甚至还有网友希望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
对于“万元起征点”,有部分学者表示了反对的意见。“如果提至万元,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将只是高收入者的‘特权’,不利于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的培养与提升。”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日前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的“经济每月谈”上称,“5000再往上一点是可能的,但不宜一下提到10000元。”
草案中的个税税率表。
焦点二
起征点是否可各地不同?
争议起征点是否偏低的同时,还有专家提出个税起征点不能“一刀切”。
中新网注意到,同意这类观点的网友也不在少数。有人认为,应该按地区经济水平划分。因为一些小城市月收入5000元可过得很舒坦,一二线大城市月收入1万元仍舍不得花钱。
孙先生很认同按地区经济水平划分起征点的做法:“各地住房、交通、饮食等费用差距较大,‘一刀切’的话没有考虑到这些因素。”
全国人大代表蔡毅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提出,“例如广东、上海是否可以考虑8000元到9000元。”
贾康不赞同“按地区经济水平实施不同的个税起征点”。他认为,跨行政区的时候最好不要有个税的壁垒去影响(劳动力)要素流动的市场调节机制。
在贾康看来,把个税起征点设定成为一个自动调节的机制和物价水平挂钩,这不失为一个可以考虑的趋向。如每3年根据物价指数自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