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收到逾13万条意见
个税改革老百姓最关心“减”多少
羊城晚报记者 严丽梅 实习生 侯琳琳
7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根据全国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管理系统数据,截至当天记者发稿时止,共收到逾13万条意见。
在历时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中,公众对此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有什么意见和看法?羊城晚报记者近日梳理了媒体问卷调查情况以及网民、专家学者公开发表的观点,发现主要聚焦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五项专项附加扣除、最高边际税率等方面。
公众最关注减税负的力度
这次对个税法的修改,主要涉及六个方面:引入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概念;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至5000元/月(6万元/年);新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反避税条款。
羊城晚报记者发现,大家最关心的是个税改革的减税力度,主要体现在对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的关注上。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报《中国税务报》近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问卷调查:“个税修法,您最关心什么”,截至28日18时,上述六项改革中,得票最多的是新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得票占比27%),其次是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得票占比26%),然后是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得票占比18%),这三项合计得票数占总票数的71%。
期望专项附加扣除覆盖赡老支出
这次个税修法新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体现了较大的减税力度。不少网友表示,这项改革将给自己带来较大影响,尤其是教育子女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能在税前扣除,自己会从中受益。
有网民表示,此次个税修法考虑到了孩子教育成本、大病医疗支出等问题,这是重大进步,是真正从家庭角度出发考虑个税改革问题。
有不少网友在微博上留言,希望赡养老人的支出也能在税前定额专项扣除,因为现在两个年轻人养四位老人甚至五六位老人的大有人在,压力很大。羊城晚报记者梳理发现,这种意见较为集中、一致。
对新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中包含住房贷款利息,公众意见存在分歧,有网民质疑:“如果买房的贷款利息可以抵扣纳税的话,对于没贷款的人公平吗?特别是那些贷款买豪宅的人也可以用贷款利息抵扣纳税吗?”但一些“房奴”表示,这项扣除自己将受益最大。从《中国税务报》的问卷调查中也可看到这种趋势:在草案提到的新增加五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回答住房贷款利息让自己受益最大的,占比达24%,位居第一。
个税最高边际税率是争议点之一
近年来我国进行的个税改革讨论中,45%的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一直是争议点。支持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最为典型的观点就是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奇帆曾表示,应该将45%最高边际税率降至25%,理由是这一最高边际税率不利于吸引和集聚高素质人才,同时也导致部分高收入人群产生强烈的避税冲动。
这次草案保持最高边际税率不动也同样引发争议。近日,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个税法修正案讨论小组的学者建言: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目标,将个税最高边际税率降至30%,减除劳务报酬、稿费等三项所得的20%的费用,扩大最高三档税率的级距。理由是:创新驱动型经济有赖于人才优势,维持高税率级距将对高等级人才产生挤出效应。同时从税收征管来看,高收入人群可采用公司化经营等方式合法筹划税收,个税税率远高于企业所得税税率,会刺激高收入者采取避税行为,导致“收不上富人的税”这一状况,税收的资金筹集和收入调节功能都无法实现。
有专家指出,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2016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465,大大超出国际警戒线0.4,社会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要求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力度的呼声较高,保持最高边际税率45%不变,有利于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导向,回应社会呼声。据统计,目前我国适用45%最高边际税率的工薪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纳税人的1.5%左右,但其纳税额占全部工薪所得个税收入的16.1%左右。也就是说,45%税率对于高收入人群发挥了重要的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