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苏宫新 记者 于英杰) 为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保障港澳台居民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江苏公安机关首批将开放135个受理点,全面开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业务,证件办理周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证件有效期限为五年。9月1日恰逢星期六,各受理点将正常上班,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和全省受理点名单可到江苏公安网、平安江苏微博、江苏公安微警务服务号、江苏警方微信号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