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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不起诉,拉了泥潭中的企业一把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2020-11-05 08:31:08

  重庆市检察机关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对符合条件的33名涉企案件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

  【厚植法治沃土 护航企业发展④】依法不起诉,拉了泥潭中的企业一把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李国 实习生 武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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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非公企业案件时,围绕让民营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的目标,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民企涉案人员慎捕、慎诉,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释放出司法的温度。

  “虽然没被起诉,但我意识到自己法治意识的淡薄,今后一定会做到守法经营。”11月2日,重庆九龙坡区某高新技术民营企业总监罗强(化名)说。当天,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和北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该企业,对之前办理的罗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进行回访。

  因检察机关采用微罪不诉,罗强被免予追究法律责任。为了更好地规避法律风险,保护合法权益,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企业已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

  今年6月,重庆市检察机关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解决民营企业的实际困难,促成涉企案件刑事和解39件、促成调解23件,不批准逮捕90 人,不起诉33人,为民企追赃挽损超过1亿元。

  不起诉让企业从停产亏损到订单排满

  2018年12月,罗强代表企业向某单位销售多辆特种车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技术人员发现,合同中约定的发电机组、矩阵因为技术规格变化,导致尺寸不匹配,无法安装到合同约定的车辆中。

  为了不影响交货和付款,公司总经理决定购买符合安装尺寸的其他品牌商品进行安装,并指示他人将假冒意大利及上海两家公司的商标贴到发电机组、矩阵上。之后车辆顺利进行交付。

  买方在后来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批车辆发电机组、矩阵商标系仿冒,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罗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侦查,并于2020年6月3日移送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北碚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企业是经国家工信部审核备案,专业从事智能化车辆改装和应急保障设备及系统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现有职工70余人。

  受疫情影响,该企业上半年一直处于停产亏损状态。为给员工发工资,罗强在停产期间抵押了自己的房产。如被起诉,抵押房产将无法收回,企业将陷入亏损泥潭。

  “在依法办理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涉企案件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更有利于企业的生存、职工的生计和社会的稳定。”检察官表示,考虑到罗强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情节,事后已将涉案车辆拉回整改,又积极联系被侵权企业协商赔偿,于是对罗强作出不起诉决定。

  记者了解到,企业已从困境中走出。企业财务总监表示,“目前我们接到的订单已排至数月之后。为了保证按时交付,大家正加班加点赶工期。”

  对涉企案件一律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易杰(化名)是重庆奉节县一家“明星企业”负责人,这家药材企业也是当地产业扶贫的龙头企业,为附近700余名村民提供了就业机会,2019年生产总值超过3000万元。

  由于易杰发展心切,在周某缴纳1万元定金后,在没有进行实物交易的情况下,易杰向周某开具并寄出发票7份。但之后,周某一直没有向易杰购买货物。

  今年5月,易杰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奉节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易杰在明知未发生商品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发票帮助他人做账,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发票管理相关规定,金额也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但易杰所在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他提前开票的行为目的是促成交易,主观恶性不大。最后,检察机关对易杰作出不起诉决定。

  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后,药材市场持续向好,易杰的企业扩大了生产规模,完善流水线,被当地纳入“万亩中药材”发展计划,正步入产业发展快车道。

  据悉,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在“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中,对全市2349件涉企案件全部落实了“三个一律”,即对涉企案件一律进行特殊标识、一律进行经济影响评估、一律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不批捕民企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技术骨干90人,不起诉33人。

  “让企业活下来”是价值追求

  社区矫正对象在刑事执行过程中是否能开展生产经营,也事关企业发展和就业稳定。高某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在重庆接受社区矫正。然而,高某某在浙江省金华市开办了一家玩具厂,在其接受社区矫正后,该玩具厂经营艰难,面临倒闭风险。

  为维持工厂正常运营,高某某希望能够变更矫正居住地。重庆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后,认为高某某理由成立,依法协调社区矫正机构帮助他将矫正居住地变更为金华市,解决了高某某企业经营难题。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重庆社区矫正总人数近1.2万人,开展专项行动以来,重庆检察机关协同司法行政部门支持了高某某等180名社区矫正对象灵活参与经营活动,处于社区矫正期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率达90%。

  记者了解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协调市公安局对重庆直辖以来所办涉企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了全数清理,各区县检察院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对久侦不结案件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清查出来的695件“挂案”,逐案建立台账、动态掌握、跟踪销号,已处置完毕607件。

  同时,重庆市检察机关坚持办案和化解矛盾相统一,积极运用刑事和解、调解修复社会关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促成涉企案件刑事和解39件,促成调解23件,为民企追赃挽损超过1亿元。

责任编辑:韩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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