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国家林业局的职责,原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原农业部、原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由自然资源部管理。主要负责监督管理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造林绿化工作,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旨在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监督管理,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保障国家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