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反复劝说 7人始终拒绝上岸
之后,尽管消防员们反复耐心劝说,但这7人却始终拒绝上岸,其中2人先是同意上岸,但没过几分钟,上岸的2个人再次跳入洪水中继续漂流。
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支队城南中队中队长 王植
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支队城南中队中队长王植表示,当时消防员们没有办法限制他们,只能说是通过手段对他们进行保护。
消防人员一边在洪峰中小心驾驶冲锋舟,一边注意观察这7个人的状态,以便及时救援。将近一个小时后,这7人终于上了岸。
所幸7个人平安上岸,但是这7个人的行为显然不值得提倡。
那么在整个过程中,消防队员的处置是否合理?这些游泳爱好者的行为有无危害?
耗费公共资源 任性探险不可取
法律专家岳屾山认为,消防队员做的是没有问题的,发现洪峰里有人,在不排除他是没有危险的情况下,当然要进行救援,如果发现他这种自愿行为或者说是一种娱乐行为,这时候如果没有危险,或者他们自认为没有危险并且拒绝救援的话,消防队员已经尽到了自己的义务。但是换另外一个场景,如果说即使行为人本人认为他的这些行为是没有危险的,但是经过专业判断,他这个行为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治理是有危险或危害的,消防队员是可以采取强制手段对他进行带离的。”
专家:消防队员已经尽到自己的义务 若引发社会危害 消防可强制带离
这几位,主动跳入洪峰,要进行所谓极限挑战,面对救援,连呼“不要不要”。他们可能没想到在这样的洪峰中,可能正有人遇险,正需要救援。此时他们挑战的可能是真正遇险之人获救的机会。挑战极限可不是挑战不要命!这样的所谓挑战,还真是“不要不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