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草原法》是我国实施草原管理的根本性法律,此外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草原防火条例》,以及《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草畜平衡管理办法》《草种管理办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2013-201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规定、非法征占用草原以及乱开滥垦草原等破坏草原案件8.2万起,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400余起。全国草原执法管理体系不断发展,基层草原生态管护员队伍已发展到20万人以上。
我国大力推进草原承包,积极落实禁牧休牧轮牧制度。目前,全国承包草原达到2.87亿公顷,划定基本草原2.33亿公顷,落实禁牧休牧1.59亿公顷,分别占草原总面积的73%、59%、40%。草原利用更趋合理,2017年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的家畜平均超载率为11.3%,较2010年降低18.7个百分点;全国草原鼠害、虫害及火灾受害面积较2010年分别减少36%、3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