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教师向农村校、薄弱校流动
青海动态调整中小学教师编制
中工网讯(记者邢生祥)为切实提高中小学校教师编制使用效率,青海省编办、省教育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建立“总量内同级编制一年一调、跨层级编制三年一调”的动态调整机制,有效化解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结构性超编缺编问题。
青海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调整工作坚持“以县为主”,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有增有减,不断优化编制结构,保障教育发展需要”的要求,引导教师编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保障边远地区,促进师资均衡配置。
据介绍,青海将调整下放市(州)、县(市、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权限,赋予基层更大自主权,建立“总量内同级编制一年一调、跨层级编制三年一调”的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及时、灵活、规范的编制调整,管好用活中小学教师编制。
在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内,青海将按照专任教师与学生比例和专任教师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师编制。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师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以及“吃空饷”。同时,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使用督察制度和违反编制纪律问题举报受理制度,严禁因人设编、因人调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