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法院与千鸟关爱单亲家庭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
用司法关怀温暖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成长
中工网讯(记者刘友婷 通讯员周丹)9月27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市千鸟关爱单亲家庭协会(以下简称“千鸟协会”)签署《关于建立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成长关怀机制的备忘录》,创新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式方法,更好地帮助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适应生活、融入社会、健康成长。这也标志着福田法院“司法引领+社会参与”这一特色化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的专业水准再上新台阶,为家事审判改革和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福田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曾崇富,福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汉胜,深圳市千鸟关爱单亲家庭协会会长孙亚华出席备忘录签署仪式。
家事纠纷中涉未成年抚养权案件占比超70%
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港湾,家庭的破碎无疑会对子女,尤其是身心尚未成熟的未成年子女带来巨大冲击。面对家庭环境的突变,未成年子女的心灵难免受到创伤,容易变得自卑、消极,产生逆反心理,甚至蜕化成问题少年、犯罪少年,给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带来严重隐患。
福田法院统计,该院每年受理的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家事纠纷都在500宗以上,以2017年为例,共受理离婚纠纷案件737宗、抚养关系纠纷案件137宗,其中涉及抚养权的650余宗,占比74.37%,反映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和权益保护有着巨大而迫切的现实需求。
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涉及情感帮扶、心理建设、行为引导等多方面内容,专业度高、且需保持持续跟踪,囿于繁重的办案任务已占据法官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单纯依靠司法资源和司法力量难以提供全面保护。
发挥司法引领作用整合社会资源
随着福田法院与千鸟协会合作备忘录的签订落实,上述状况将得到有效改善,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可获得更丰富、更有效的关怀路径。
根据备忘录,千鸟协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到福田法院从事未成年人生活现状调查,调查结果为法院确定抚养权提供重要参考;还将通过阳光童乐会、阳光菁英会等活动为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干预、行为矫正、跟踪回访、诉讼帮扶等帮助。
据了解,千鸟协会是深圳市首家关爱单亲家庭的非营利性社团,在单亲家庭的就业帮扶、家庭教育、心理辅导等方面有着极高的专业度,选派至福田法院的工作人员也都具有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及丰富实践经验。
福田法院表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该院一直把加强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作为工作重点来抓。除了与千鸟协会在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成长关怀方面开展合作,该院还与深圳市鹏晨社会工作服务社建立合作关系,借助其优势开展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构建起各有侧重、专业度更高、分工更精细的多层次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大力深化家事审判改革
创新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只是福田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的内容之一。
福田法院作为深圳市首批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自2013年启动改革以来,形成了一系列颇具特色的改革成果。该院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创新组建家事审判团队,打造温馨的、有助于弱化对抗情绪的圆桌形家事审判法庭,为家事审判提供专业保障;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多一道屏障;建立离婚生效证明书制度,既保护当事人隐私,又为当事人带去极大便利;创新适用冷静期制度,给予双方感情缓冲期,促进当事人更加理性、冷静对待家庭矛盾……
特别是近年来,该院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主抓手,实现家事解纷渠道多元化,构建起诉讼与调解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解纷机制,线上解纷与线下解纷相结合的解纷方式;家事解纷主体多元化,引入特邀调解员、爱心调解员、社工等参与矛盾化解,与福田区婚调委、深圳市慈卫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等开展创新合作;家事解纷职能多元化,从单纯化解矛盾向化解矛盾和情感救治并重转变。福田法院表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对推进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法院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进一步丰富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内涵,发挥好家事审判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