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拉萨10月1日电 (江飞波)西藏自治区官方1日在拉萨举行新闻发布会称,经中国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专项评估检查后同意,西藏林周县等25个县(区)符合退出贫困县(区)条件。截至目前,西藏总计30个县(区)已摆脱贫困。
当日,西藏自治区副主席、脱贫攻坚指挥部副总指挥长江白称,西藏集边境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于一体,整体处于深度贫困,是中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2016年至2017年,西藏累计减少贫困人口29.7万余人,贫困发生率从2015年年底的25.2%下降到2017年年底的7.9%。此次25个贫困县(区)脱贫摘帽,在西藏扶贫开发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9月28日,西藏官方发文正式批准林周县、当雄县、尼木县、曲水县、堆龙德庆区、达孜区、墨竹工卡县、类乌齐县、丁青县、桑日县、琼结县、曲松县、洛扎县、加查县、错那县、白朗县、康马县、定结县、吉隆县、聂拉木县、比如县、噶尔县、工布江达县、米林县、波密县25个县(区)退出贫困县(区)范畴。
江白说,截至今年6月底,西藏已累计投入产业扶贫资金263.44亿元(人民币,下同),实施项目2069个,带动14.85万人脱贫;累计投入132.85亿元,对26.6万名贫困民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目前已入住11.7万人。2018年,西藏将持续加大力度,计划实现25个贫困县脱贫摘帽。
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达娃桑珠补充说,西藏各县脱贫的标准为,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民众认可度达到90%以上。贫困户人均纯收入需稳定达到扶贫标准以上(2017年为人均3840元),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