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上海:建筑工地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

来源:新华网
2020-01-29 07:52:56

  新华社上海1月28日电(记者郑钧天)上海市住建委2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类建筑工地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相关务工人员在复工前不提前返回工地。

  上海市住建委表示,由于农民工来自全国各地,集中居住在工地宿舍,易造成相互传染,农民工春节返沪后建筑工地的防控难度较大。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防控病毒在各类建筑工地传播。

  通知指出,因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若需在此之前复工或新开工,应报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对于当前正在施工或经批准后提前复工的工地,上海市住建委要求其必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备防护用品,实施体温监测,落实环境消毒制度,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的清洁卫生,做好工地人员的监测排查,实行工地疫情防控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推动信息登记报告全覆盖等。

  此外,上海市住建委还要求加强工地现场管理。如各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工地现场人员流动;各工地需要加强对未离沪务工人员及来沪亲属的排摸,并按照要求进行登记报备等。

  上海市住建委要求,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统一纳入属地监管。同时,各建筑单位要建立防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编制疫情防控预案,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

责任编辑:高爽

媒体矩阵


  • 中工网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
    公众号

  • 中工网微博
    公众号

  • 中工网抖音号

中工网客户端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

马上体验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