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
《起诉意见书》认为
企业损失140余万元
事发后,北青报记者联系到谭秦东的代理律师——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定锋。胡定锋向北青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凉城县公安局就此事发来的《起诉意见书》。
《起诉意见书》显示,公安局于去年12月接到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员工报案称,互联网上有多家公众号对“鸿茅药酒”进行恶意抹黑,甚至宣称其是“毒药”,传播虚假消息,误导广大读者和患者,导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市场经济损失难以估量,严重损害公司商业信誉。
经警方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谭秦东在美篇APP发表《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一文,并在微信群里连续转发10次左右,网站点击量2075次,其中,微信好友访问250次,微信群访问849次,朋友圈访问720次,同时,该文章被分享120次。
为查明鸿茅药酒因“毒药”网帖造成的损失,凉城县公安局聘请丰镇兴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鉴定。据其《会计鉴定书》显示,鸿茅国药销售到海山医药和保康医药的两批鸿茅药酒价值分别为827712元和2983392元,因受到毁誉影响被退货造成的损失为1377155.79元。
此外,1月25日,凉城县人民检察院还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要求警方调查是否存在其他因谭秦东所发文章而取消订单的情形。最后,警方的《起诉意见书》认为,谭秦东利用互联网公开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造成鸿茅国药直接损失1425375.04元。
对于《起诉意见书》中提到的140余万元损失,胡定锋律师并不认可。他说,因为退货的真实性、退货行为与谭秦东所写文章之间的因果关系都有待考证,需要办案单位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
说法
当事医生:
标题不妥但文中没虚假事实
胡定锋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谭秦东本人曾于3月12日向凉城县公安局提交了一封申诉书。
谭秦东在申诉书中写道,他写《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主要是忠告那些老年人,特别是高血压、冠心病和其他心血管疾病的老年患者不要饮酒,更不要盲目轻信“鸿茅药酒”的虚假广告宣传。他还表示,其并非鸿茅药酒的同业竞争者,“发帖不以任何商业利益为目的”。
对于其网帖中的“毒药”二字,谭秦东表示,文章标题拟定上或有不妥之处,但在文中没有捏造任何虚假事实,不能仅看标题定其损害商品声誉的罪名。
他在申诉书中表示,作为医生,他清楚“药酒是药不是保健品,有具体适应症、禁忌症和严格的剂量要求,‘对症是良药,滥用如毒鸩’。如果厂家在广告中夸大疗效,淡化适用症、禁忌症和严格的剂量要求,给患者带来严重后果,‘良药’变‘毒药’绝非危言耸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