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骗局 受骗后保管证据及时报警
警方介绍,何女士经历的就是典型的“套路贷”。犯罪嫌疑人以“迅速放款”为诱饵吸引借款人,哄骗其在空白借条及协议上签字,写下高于借款额几倍的数额,之后以语言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对借款人及其家属强行收账,进而将债务“滚雪球”,最终获取的钱款往往是借款人最初借款额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
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 贾勤敏:因为套路贷往往要签订所谓的保证金,违约金等高额虚假的借款,这些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还是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要有警惕性,万一上当受骗后,要保管好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配合我们公安机关打处这些行为。